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本项目各土建施工中标单位:第RTSHTJ-1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2标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RTSHTJ-3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4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5标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6标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7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8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方便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安全施工行为,有效落实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及时发现、消除施工过程安全隐患,现对本项目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实行资格后审、联合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起于苏浙省界南浔镇沈庄洋村,经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终于宁杭高铁长兴站。线路全长 64.8 公里,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正线数目为双线,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6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车站11座,其中:南浔站、漾南站、织里站、桥南村站、图影站、洪桥镇站、长兴站7座为高架车站,八里店站、银山二路站、银山一路站、太湖路站4座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约5.9公里;新建洪桥镇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1处、牵引电力合建所2座、分区所1座、直放站12座。桥隧比99.4%。项目批复概算为275.08亿元,建设工期60个月,先行段于2022年开工,工程计划于2027年建成。
计划土建施工工期36个月。
2.3 本次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第AQGL-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
协助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及安全管理台账规范化建立,编制《安全检查评价报告》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规划》;协助建设单位对各合同段规范安全管理台账的建立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意见和措施,对下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预警;
协助各参建单位安全内业管理,统一参建各方内业形式和主要内容;
②抓好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协助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专家评审会之前进行审查咨询,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根据工程安全管理需要,协助建设单位邀请资深专家到工程所在地开展每年2次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根据参建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要求,协助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及考核取证和特种设备的备案等;
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例行安全巡查:开展每月一次常态化例行安全巡查,一年12次例行巡查月报(季末月可与每季度的专项安全检查结合开展);
专项安全巡查:每年根据例行安全巡查情况,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现状、施工进度及特殊天气、工程关键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四次季度专项巡查(特种设备、特殊天气、重大节假日等方面),每次出具专项安全巡查报告,一年四次专项巡查报告;
④为建设和参建单位做好协助参谋工作:
做好建设和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安全执法大检查”有关事项的协助工作;协助建设单位抓好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督查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和落实各类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协助建设和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对全线安全巡查检查、安全专项方案咨询、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安全技术科研等提供专业化过程服务,同时需协助项目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完成课题。
⑤与交通质监部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沟通:
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提供与质监部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沟通合理化建议;
⑥总结报告:
每年度安全报告;交工验收项目总体安全报告。
2.4服务期: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完成过一个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服务(不含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方案评估业绩)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行业监督部门)出具的已完成证明材料,①、②两项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上述材料未载明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则还须提供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行业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按一个合同段担任过一个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服务(不含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方案评估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上述材料未载明公路等级、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等,则还须提供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行业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将①招标文件获取一览表、②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工本费缴纳凭证等上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一览表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966654353@qq.com,发送材料后通过电话形式(0571-85237123/13073638696孔工)确认是否获取成功,资料于当日18时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日历天收到,获取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转入下述银行账户(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标书费用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宏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丰潭支行
账 号:3301040160013760478
备 注:(用途备注“投标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湖州市吴兴区二环南路),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如为法定代表人投标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如为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宏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jhcec.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RTSHTJ-1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2标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RTSHTJ-3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4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5标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6标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7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RTSHTJ-8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南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86250226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571-85237123/13073638696